拾遺物語
“我不是潘金蓮”重要嗎?重要。
但“我是李雪蓮”比“我不是潘金蓮”更重要。
人到了一定年齡,要學會一件事——與自己和解。
與那個別人眼中的自己和解,與那個自己心中的自己和解,與那個天命所歸的自己和解。
能夠與自己和解的人,才是真正快樂的人,
能夠與自己和解的人生,才是最好的人生。
1
看完《我不是潘金蓮》,
想起了一個史上最深刻的黃段子:
一架飛機在飛越撒哈拉沙漠時失事。
除一個年青小伙子外,其他人全部遇難。
小伙子很幸運,被拋到了沙漠綠洲上。
那里有清潔的水和綠色的食物。
但光有吃的也不行呀,
孔子兩千年前就說過:“食色,性也!”
不在忍耐中變態(tài),就在忍耐中變壞!
一天,小伙子發(fā)現:綠洲上有駱駝在吃草!
小伙子立馬興奮地奔向駱駝。
但跑到駱駝后面一比劃,不行,太高了!
小伙子便壘了一個沙堆,站到上面,正好!
剛要進去,誰知駱駝吃完這片草,往前走了幾步。
這一下,小伙子又夠不著了。
他又跑到駱駝后面,開始壘沙堆。
剛壘完,駱駝又往前走了。
很多很多天過去了,他一直在那壘沙堆,
但每次都是功虧一簣。
終于有一天,又一架飛機失事,
一位年輕女子被拋到綠洲之上。
小伙子跑過去搶救美女,治傷喂食。
美女十分感激:“無論讓我干什么我都答應!”
小伙子瞥了一眼駱駝,激動地說:
“你去把駱駝牽住,別讓它往前跑了!”
小伙子最后的要求很荒謬,
但荒謬只是表象,我們生活中有太多這樣的荒謬。
人生天地間,都在奔跑,都在追求,
很多人在瘋狂追逐的過程中麻木了,
“壘沙堆”成了慣性動作、慣性思維,
而早已忘記了自己的初衷,
忘記了自己為什么而出發(fā)。
電影《我不是潘金蓮》里,
李雪蓮放棄一切生活的可能性,
用20年時間去尋一個答案時,
最后就變成了機械地“壘沙堆”,
答案看似重要,其實已不重要,
比答案更重要的成了“堅持”本身。
2
村上春樹寫過一篇短文《再襲面包店》:
一位剛結婚的丈夫,夜里餓醒了。
而家里任何食品都無法消除這種饑餓感。
丈夫想起多年前也曾出現過這種感覺:
當時,他和女朋友一貧如洗。
有一天餓得不行了,就去搶一家面包店。
成功了嗎?并沒有!
在他們下手前,店主把面包送給了他倆。
作為條件,店主要求兩人陪他聽一張唱片。
打劫變成了交易——聽歌換面包。
餓的人吃到了面包,
喜歡音樂的人分享了所愛的音樂,
犯罪消失于無形,不是皆大歡喜嗎?
并不是。
事后沒多久,男主和女友因為一點小事分手了。
而打劫不成的陰影一直如魔咒般潛伏在他心里,
直到這次新婚夜里,他突然餓醒。
妻子說,“要消除心魔,只有再搶劫一次。”
這次終于成功了!
然后,一直困擾他的饑餓感神奇地消失了。
這個故事聽起來非常荒誕,
但如果用“六大原生影響力”中的一個——承諾一致性來解釋,就非常合情合理。
何謂承諾一致性?
就是人人都有言行一致的愿望,
一旦作出艱難的選擇,
人就很樂意相信自己的選擇是對的,
然后自發(fā)地尋找理由,
來說服自己把這個承諾繼續(xù)下去。
之所以稱為“原生影響力”,
就是因為這是扎根在骨子里的影響力,
一旦發(fā)生,就不太受大腦的控制。
如果行為無法與之前的承諾達成一致,
就會變成一個缺失埋藏心里,直到最終爆發(fā)。
《再劫面包店》的故事,
就很好地演繹了這個原理。
而《我不是潘金蓮》,其實是另一個《再劫面包店》。
3
11月初播出的《四大名助》中,
有一個男人癡情于一個女人,
他已經苦苦追了她20年,
他也知道對方并不喜歡他,
但他就是不打算放棄。
真的是因為深愛到如此地步嗎?
其實并不是。
是因為他在這條路上追逐了那么久,
他已經把自己塑造成了一個偉大的犧牲者,
如果就這么放棄了,那之前的付出算什么,
“我不甘心,我沒法給自己交代。”
讀大學時,我有一同學,
喜歡玩老虎機,當然是輸多贏少。
經常聽他郁悶地說:今天又輸了。
我說:那你不要玩了啊。
他說:那怎么行,我都輸了那么多了。
結果不斷地陷入惡性循環(huán)。
每次輸完,他心情都糟糕透頂,
卻又將希望寄予在下一次上,
“我不甘心,我必須贏回來。”
一個搞經偵的民警朋友說,
很多搞傳銷的人之所以出不來,
并不是被洗了腦或限制了自由,
而是不甘心和不敢出來,
因為投入了那么多錢進去,
必須要想辦法把損失撈回來。
于是,就去騙別人騙親人騙朋友。
一個傳銷頭目說:“傳銷做的就是人的不甘心。”
所有的放不下,其實都是因為不甘心。
4
草原上,有一群吃草的羊。
走在前面的羊能吃到新鮮干凈的草,
走在后面的羊只能吃前面的羊啃過的草。
走后面的羊很不爽,就跑到羊群最前面,
而落在后面的羊也不甘示弱,
也要搶著跑到羊群最前面,
經過幾個回合后,
所有的羊都跑了起來,并且越跑越快,
前面出現懸崖也沒看到,一個個跳了下去。
這個故事看似可笑,
其實正是我們人類的寫照。
很多時候,我們患了一種叫做“不甘心”的病,
已經忘了吃草是目的了。
目的已轉移到了奔跑上,
“我不甘心,我必須贏回來。”
“我不甘心,我已經投入了這么多。”
“我不甘心,我沒法給自己一個交代。”
最后,我們跳下了“懸崖”。
5
聽朋友講過他同學迅哥的故事。
迅哥高中時是個萬人迷,
一個姑娘給他寫了30頁情書。
迅哥本來覺得那姑娘挺好的,
但自從收到她情書后,
就覺得她渾身是缺點,不愛搭理她了。
姑娘沒放棄,大一時給他折了幾千顆星星,
還給他織過圍巾,買了衣服寄過來。
但迅哥連去門衛(wèi)室取一下的耐性都沒有。
姑娘每天都會打電話來,
但迅哥都是愛理不理的,
半小時電話他可能說不上三句。
有一天,姑娘終于受不了了:
“既然你不喜歡我,干嘛答應做我男友?”
迅哥還是愛理不理,兩人終于分手。
大四元旦夜,迅哥哭得稀里嘩啦。
那姑娘發(fā)短信來,說跟一男孩相處兩年了。
那一刻,迅哥心里像被剜了一刀。
接下來一周,他發(fā)短信狂轟亂炸,
那姑娘終于跟男友分手了。
舊情復燃總是很容易的,
大學畢業(yè)后不久,他倆就結婚了。
婚后不久,迅哥又開始嫌棄那姑娘。
一年后,兩人離婚了。
姑娘對迅哥說:“其實你只是不甘心我在沒有你的世界,依然過得安然無恙。”
這才是最大的悲劇:我們瘋狂地追逐,很多時候并不是因為那個結果對我們多重要,而是因為我們不甘心。
6
點開微信朋友圈,
我們常會看到這樣的文章:
《沒有一種堅持會被辜負》
《堅持,你終會成為想要的樣子》
《堅持不是勝利,堅持到底才是勝利》。
點進去,常會看到這樣的句子:
“只有堅持到最后的才是主角。”
“堅持本身就是一種意義。”
“堅持不一定成功,但堅持本身就是一種成功。”
其實,不只是朋友圈,
從小到大,我們都在被灌輸“堅持”,
家長說,教師說,朋友說,上司說。
大家都在鼓吹“凡事要堅持”,
但極少有人教育我們“要懂得放棄”。
“人生最大的遺憾,莫過于輕易的放棄。”
很多人都知道這句名言,
但不知道這句名言其實還有一句:
“人生最大的遺憾,莫過于輕易的放棄和錯誤的堅持。”
錯誤的堅持,也是人生大遺憾。
就算你戰(zhàn)勝了那些你要戰(zhàn)勝的東西,
你花掉的20年時間,也是永久性傷害。
并不是人生的最后一個結果才是結果,
而是你的每個行為都是結果。
以結果為導向的生活方式不是不行,只是活得太LOW了。
7
梁漱溟先生說,
人一生要處理三種關系,
人與物的關系(最低的),
人與人的關系(中級的),
人與自己的關系(最高級的)。
確實,人與自己的關系,才決定了我們一生的走向。
所以,當我們因某個事情受到傷害,
在不甘心的同時,
一定要想想“及時止損”四個字。
然后想辦法“和自己和解”,
不要讓不甘心操縱了自己,
因為一個一直為不甘心買單的人,
是全天下最蠢的傻蛋。
比如一個典型的案例是,
有些人覺得跟出軌伴侶離婚是便宜了那對“狗男女”,
因而寧肯呆在冷如冰窟的家里,也不肯離開。
她們所抱持的信念是:
“憑什么他這樣對我,我還要成全他?”
“你不讓我好過,我也不會讓你好過。”
這種行為看似選擇了抗爭,
本質卻是用自我破壞的方式來面對生活。
其實,“對方不好過”又如何,
你爭贏了所謂的道,
卻失去更重要的東西——生活。
你的不甘心,不過是輸了自己。
就很多選擇而言,
我支持伊壁鳩魯學說的享樂主義。
這里的享樂主義不是字面理解的“享樂”,
而是認為“快樂是生活的目的,是天生的最高的善”。
我們作出重大決定之前,
要試著問自己兩個問題:
1、這是否能讓自己獲得更持久更強烈的快樂,而不是相反?
2、這是否能讓自己成為更好的人,而不是更壞?
若答案是否定的,
那這個選擇就不是一個好選擇,
放棄才是明智之舉。
8
趙州禪師有句口頭禪——吃茶去。
客人來訪,他會問:“來過趙州嗎?”
有人回答:“曾來過。”
禪師就說:“吃茶去。”
有人回答:“未來過。”
禪師還說:“吃茶去。”
別人不解:“為什么來過說吃茶去,沒來過也說吃茶去?”
禪師微微一笑,答案還是“吃茶去”。
你能夠用“吃茶去”破解自己的那些固執(zhí)嗎?
這個世界不是非黑即白,
很多事情的復雜性遠遠超出我們想象,
所以,人到了一定年齡,
就要學會一件事——與自己和解。
與那個別人眼中的自己和解。
與那個自己心中的自己和解。
與那個天命所歸的自己和解。
能夠與自己和解的人,才是真正快樂的人,
能夠與自己和解的人生,才是最好的人生。
在人生的歲月長河里往前走,每個人都帶著過去經歷中的烙印,有時候一句不經意的話,一件出乎意料的事,就可能改變一個人的人生軌跡。
每個人都可能有過去難以忘懷的事,也可能有不被理解或接納的經歷,但卻可以活出不同的人生意義。
關于人生的詮釋,剛上映的《我不是潘金蓮》這部圓幕電影,以特有的荒誕表現手法,上演了一個農村婦女李雪蓮的人生縮影,也觸發(fā)了我們面對人生或關系中不如意的省思。
不能寬恕自己,人生就是一個笑話
在《我不是潘金蓮》中,故事的主角李雪蓮懷上了二胎,怕丈夫秦玉河因此丟工作,于是跟丈夫合計著用假離婚騙過那個關口。誰知半年不見的丈夫有了新歡,卻一口咬定假離婚是真的。惱羞成怒的李雪蓮本想把丈夫殺了,后來不僅沒人幫他,經人提醒覺得殺人并不解恨,才想到用告狀來折磨對方,沒想到最終卻折磨了她自己。
第一次告狀就敗訴了,她突然想明白了,離婚本是兩個人的事,只要找秦玉河問清楚,只要他認這個離婚是假的,她的心里就可以就此作罷。可秦玉河當著一桌人面,羞辱她“你不是李雪蓮,你是潘金蓮”,把李雪蓮徹底激怒了。
于是,她為了證明自己不是潘金蓮走上了漫長的告狀路,從鎮(zhèn)里告到縣里、市里,直到人民大會堂,不僅沒有洗清冤情,卻把法院庭長、院長、縣長乃至市長拉下了馬。這讓她成了一顆眾人皆知“小白菜”,每逢兩會她所在的省市縣就為了不讓她上訪,對她圍追堵截。
可這樣的狀竟告了十年,她的心里又怎一個無奈了得!她對菩薩說:這些貪贓枉法的人都被你給懲罰了,我不是潘金蓮的事還沒說清楚。甚至到最后,她只能把是否繼續(xù)告狀的決定寄托在頭牛上。可是她說不告狀又還有誰能信呢?
李雪蓮的十年都在為那句侮辱自己的話告狀,而大多數人的一生又何嘗不是在告狀,不斷用眼前的生活去狀告曾受過的不公平對待。
劉震云在原著中寫道:世界上有一個人承認她是對的,她就從此偃旗息鼓,過去所受過的委屈也不再提起。可連那個懂她的牛都死了,似乎再沒有誰能替她證明了。
實際上,要那些本不理解你的人為你證言何其困難,你越用力自證清白,就越有機會被不珍惜你的人抹黑。李雪蓮說:原來不告狀是為了自個兒,現在不告狀是就成了窩囊廢。她告狀的最終已經不是為了輸贏,而是為了怕別人笑話她不敢繼續(xù)告下去。所以,當你已經在別人眼中活出一個不想要的樣子時,就走到了進退兩難的境地。
而或許每個人都無法將真相證明給別人看,真相只在每個人的心里,我們的委屈也只能證明給自己,這叫寬恕自己的功課。
當李雪蓮一直希望用告狀證明自己時,卻忘了她最需要的卻是向自己證明,她需要的那句話,應該不是秦玉河的,不是法官的,不是民眾的,而是自己對自己的證明:我知道你不是潘金蓮,所以你無需再辛苦奔波。
每個想證明自己的人,都曾弄丟過自己
有時候,我們遭遇的生活困境,就像一個泥潭,越掙扎越深陷其中,越想擺脫越黔驢技窮。
秦玉河本是一個負心漢,李雪蓮卻想找他說清楚,最終卻被那羞辱的利爪再一次抓傷自己的心。
老胡本是殺豬的,眼見可人兒不敢下手,李雪蓮為了殺人泄心頭之恨,卻差一點就用身體做了齷齪交易。
趙大頭本是個憨厚的老實人,卻因李雪蓮需要他幫忙逃離監(jiān)視去告狀,他就打起想幫他兒子轉正的小算盤,跟政府官員勾搭起來糊弄她,還強行騙得了她的身。這些事傳得人盡皆知,于是李雪蓮真成了潘金蓮。
畫外音說:告狀告不贏是冤,告狀告成了笑話,就不是冤的事了,就成了羞;只是個冤,還能活得下去,天天蒙著羞,就讓人無法活了。當我們努力想證明自己,那些措手不及的變化,就會蒙蔽自己的眼睛,在不知不覺忘了最初的堅持。
以前我很喜歡看安徽衛(wèi)視的《超級演說家》這個節(jié)目,特別喜歡劉媛媛,是因為一開始沒有人愿意要她,她丟下一句話:我會讓你們后悔的,最終她摘得第二季的總冠軍,我原以為的證明自己,都是以這樣的絕地反擊呈現的。
直到后來,我認識一個非常優(yōu)秀的女孩子曉婷,她的人生一直都在證明自己,從學習成績的優(yōu)異杰出,到各種比賽證書,再到工作后的敬業(yè)執(zhí)著。但35歲那年,她抑郁了,她想把所有的事情做好,她一路拼命在證明自己,除了為了大家談起她時說聲優(yōu)秀之外,卻找不到自己活著的意義。
她說最開始想證明自己,是源于奶奶小時候說過的一句話:你媽就生你一個女娃子,會有什么出息呢!她從那以后,再也沒叫過一聲奶奶,并暗自下定決心,一定要證明給奶奶看女孩子也會有出息。這樣在每一個機會來臨時,她認為自己從沒有挑選的權利,所以面對任何問題,她都全力以赴迎難而上。
在她35那年,奶奶去世了,她立在奶奶的遺像面前,頓感茫然失措。奶奶的那一句話早已深入她的心底,就像一座監(jiān)牢囚禁了她大半輩子,她總以為會一輩子為此證明下去,可是突然被宣布自由了,她才想起自己從不知要往哪里去。她開始質疑自己:一個跟奶奶較了半輩子勁,卻從不知道自己想法的人,真算一個有出息的人嗎?
李雪蓮最初不過也只是想過好自己的日子,但到了最后卻是:不告狀,也不知道該干啥,正因為習慣了,告狀本身就成了日子。
當我們很遺憾李雪蓮的坎坷命運時,或許最應該思考的是:我們終其一生在做的事,不過是為了替自己的人生證言,但若因此弄丟了自己,又如何證明自己活過的人生。
真正的關系圓滿,是不論好壞對方還在那里
在得知秦玉河去世的消息時,李雪蓮嚎啕大哭地罵道:秦玉河,你這個畜生,我狀還沒告完,你怎么就死了呢!
因為假離婚被扭曲成真離婚,李雪蓮被侮辱成潘金蓮,李雪蓮就開始因為這段心里未完結的關系耗上自己。
她丈夫說是真離婚,她就向所有人說這是假離婚;
她丈夫說她是潘金蓮,她就向所有人說我不是潘金蓮。
而實際上,哪怕告狀贏了,我們也很難因為所有人的認同,去真正改變一個人的內心。
劉震云寫到:二十年,芝麻已經變成了西瓜,螞蟻已經變成了大象,現在芝麻和螞蟻突然消失了,告狀的人就成了笑話。那頭牛曾給她希望,但牛死了,她的問號就再沒人能給出答案。
或許李雪蓮二十年所堅持的,不過是想為那段不清不楚的婚姻做個了結,可她用二十年的努力為關系畫上一個圓,但關系中的他已不在,關系又如何能圓?沒有那個挖坑的人,小白菜也將不再是小白菜。
我的一位個案25歲,用他的話說他曾有個十惡不赦的父親,在他兒時的記憶里天天遭受打罵,他便天天詛咒了父親去死,從他高中畢業(yè)離開家起,他和父親再沒有交集。
直到他接到父親去世的消息,他說:我沒有去送他,我知道我依然恨他,內心里本不該這么難受,但我卻哭腫了眼睛,整整三天不想吃喝。
原來不管曾被傷得有多深,在我們的潛意識的期許里,只要那個人還在,我們就覺得仍有機會再相逢,還可能重新被認可、被珍惜、被尊重,可是那個傷我們的人已遠走,我們就只有永遠地深陷于過去。
所以,或許每一個被不公平對待過的人,都應該雙手合十說:那些傷害過我的人啊,請你一定保重,好讓我有機會寬恕我自己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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